工作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通知 > 正文

关于推荐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4 15:17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推荐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及申报优秀理论成果的通知》(鲁宣办发〔202026 号),我校拟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社科理论人才1—3名(原入选工程人员不再推荐)上报。省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新一批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名单。

一、推荐选拔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才,重点选拔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研究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理论骨干,注重从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人员一般不作为人选推荐。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党委讲师团、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各级社科联、社会科学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二、人选条件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有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成果突出,业务成就显著,具备进一步培养提高的潜能。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协作,能够组织本领域和相关领域人员集体攻关。

5)健康状况良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11日,即197511日之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重点新型智库建设试点单位的人才,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三、其他事宜

1)各单位推荐申报人选1名,学校择优上报。

2)请申报人认真填写《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推荐表》(一式3份,表格见附件),其中,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各学院负责填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请于1216日(周三)上午9:00之前报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729办公室,并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y111@sdu.edu.cn。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4855。过期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