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和《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附件3)有关规定,学校现对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资助项目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补充办法》(附后)执行。
二、材料报送
符合免于鉴定的请如实填写《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一份并附结项成果(著作类提供2套书,其他成果提供复印件一份);
通过专家鉴定结项者请提供一至两篇代表作复印件五套,同时填写《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汇总后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421),电子版发送至skc@sdu.edu.cn。
联系人:宋沁潞 电话:64802。
附件1:《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2:《山东大学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
附件4: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团队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补充办法
为提高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的管理与服务,根据《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文社科专项)》相关要求,结合人文社科研究的新形势新变化,特对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办法作如下补充:
一、免于鉴定
1、一般项目结题成果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一项可免于鉴定:
(1)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CSSCI类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3)完成1部学术著作;
(4)在原有课题的基础上获得部级以上新的科研项目。
2、重点项目和青年团队项目结题成果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一项可免于鉴定:
(1)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CSSCI类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3)完成1部学术著作,并获得省级一等奖或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在原有课题基础上获得国家级新的科研项目;
二、专家鉴定
达不到免于鉴定要求的项目,可采取专家鉴定方式,项目负责人提交一至两篇与项目相关的代表作,由人文社科研究院组织同领域校外专家鉴定。
三、其他
1、立项后学校资助经费少于应资助经费80%的重点项目,可按一般项目结题成果要求结项;
2、青年团队项目要求整体结项,即团队下设的每个项目都要达到上述要求方可结项;
3、青年团队项目已支持经费达四年者可直接办理结项。
附: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
序号 |
期刊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2 |
文学评论 |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
3 |
文艺研究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4 |
中国语文 |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
5 |
文献 |
北京图书馆 |
6 |
历史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
7 |
考古 |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
8 |
哲学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
9 |
自然辩证法通讯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10 |
世界宗教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 |
11 |
社会学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
12 |
经济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13 |
经济学动态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14 |
马克思主义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
15 |
法学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16 |
中国法学 |
中国法学会 |
17 |
统计研究 |
中国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
18 |
政治学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
19 |
文史哲 |
山东大学 |
20 |
中国工业经济 |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
21 |
管理科学学报 |
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 |
22 |
外语教学与研究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23 |
外国语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24 |
外国文学评论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
25 |
新闻与传播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 |
26 |
档案学通讯 |
中国人民大学 |
27 |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北京大学 |
28 |
心理学报 |
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
29 |
体育科学 |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
注:进入SSCI、AHCI检索的国外学术刊物(须用外文发表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等同于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