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人文社科类)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人文社科类)青年团队项目2018年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及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检范围
2017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专项青年团队项目)。
2、中检审核要点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以及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2)研究成果是否标明“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人文社科类)青年团队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3、中检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纸质材料填报和现场汇报交流的方式。请各团队成员负责人(召集人除外)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人文社科类)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附件1),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请一并填报《变更审批表》(附件2),团队将中检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
汇报交流会要求:每个团队至少选派1名代表参加,汇报不超过15分钟,可使用ppt(会场准备计算机,也可自带便携电脑)。
4、报送材料要求:
(1)《中检报告书》1份(每个团队装订到一起,团队召集人签字;电子版注明“XXX青年团队项目中检”发skc@sdu.edu.cn)。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中检材料报送截止及汇报交流会进行日期:2018年11月9日。请各团队及时提交中检材料并参加会议,逾期不再受理。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B42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后德,0531-88364802。
二、结项
1、范围
2014、2015年立项的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人文社科类)青年团队项目(附4、5)。
2、具体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人文社科类)青年团队项目按照《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补充办法》(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补充办法”,附6)执行。无法参加此次结题验收者,请填写《变更审批表》申请项目延期(限两次,每次不超1年,附2)。
3、材料报送
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请如实填写《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同时发送电子版,附7)一份并附相应成果(著作2部,其他类成果提供复印件一份;如成果为期刊论文,复印件须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外文期刊论文请附检索证明);
申请专家鉴定者请填写《结项报告书》(同时发送电子版)三份,并提供一至三种代表性成果五套(著作或书稿5部,或含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的期刊论文复印件5份,外文期刊论文请同时附检索证明)。
请各团队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汇总后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421),电子版注明“XXX青年团队项目结题”发送至skc@sdu.edu.cn。
联系人:刘后德 电话:(883)64802。
中检及结项结果将在人文社科研究院主页工作通知栏予以公布。
附件:
1. 《中期检查报告书》
2. 《变更审批表》
3. 中检项目一览表
4. 2014年青年团队项目
5. 2015年青年团队项目
6. 《结题验收补充办法》
7. 《结项报告书》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