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的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严格初审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全国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申报。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作好申报组织工作。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 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2019@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3月20日前,各单位基层学术委员会组织完成初审,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上填写初审意见。(初审意见由基层学术委员会代校学术委员会填写,提交人文社科研究院后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此外,将所有申报成果填写总的审核意见,格式见附件《第八届教育部成果奖基层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基层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基层学术委员会(公章)或所在学院(代章)。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3月1日——3月20日。
四、需上交的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版需为PDF格式,以方便上传教育部申报系统及教育部网络通讯评审)。注: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
纸质版材料:《第八届教育部成果奖基层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二)各类纸质版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1份单独为学校存档备案使用。)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其中1份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一样,为学校存档备案使用)
4.《第八届教育部成果奖基层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一份。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教育部一律不再退还。另外申报的成果如获奖,学校档案馆还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存档。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前将电子版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全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汇总后发送至邮箱sky111@sdu.edu.cn, 纸质申报材料交至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729办公室,联系人:胡玉翠,联系电话:88364855。
通知相关链接: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edu.cn/srcsite/A13/moe_2557/moe_2558/201901/t20190125_368124.html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网址:https://218.241.235.188/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9/content_1388675.htm
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https://www.sinoss.net/2019/0125/86363.html
附件: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八届教育部成果奖基层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