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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3 16:23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山大科字〔20211 号),现将2020年度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科研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成果政治方向正确,基础类研究成果应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推动了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应用类研究成果应在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党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成果须以山东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者为山东大学在岗教职医务员工,且为成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申报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如外文成果第一作者不唯一,须其他作者签字同意申报。

(三)申报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且能够提供必要支撑证明材料:

1.2020年度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或者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等重大奖励的研究成果;

2.2020年度发表在国内外顶级期刊上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和著作。

3.2020年度被批示或采纳并具有重大影响的智库类成果(按《山东大学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至少达到权威及以上等级)。

(四)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项成果

二、申报程序

(一)重大科研成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排序、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的方式进行遴选确定;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最终确定的重大科研成果将按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其中,对于已按《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激励办法》获得过奖励的成果,按照奖励就高、补足差额的原则进行奖励。多人取得的成果,奖金由第一完成人根据参与人员的实际贡献进行分配。

(二)拟申报人员填写《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科研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申报表所列支撑材料。各单位对申报成果进行遴选排序并填写《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科研成果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102517:00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对于涉密成果,请按涉密要求进行申报提交。

纸质版材料:申报成果及支撑材料一式五份,其中论文、智库类成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四份复印件(其中论文需包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等);著作需提交五份原件。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表》(6份)与《汇总表》(1份)。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与《汇总表》发至sky111@sdu.edu.cn

材料报送地点: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729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88364855,薛老师88361382

 

附件:

1.《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科研成果申报表》

2.《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科研成果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