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现将有关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科学体系,推动教育科研高质量发展。
2.坚持质量至上,宁缺毋滥,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突出社会贡献,注重国内外影响,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分类评价,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决策类、理论类和实践类研究成果以及专著、论文和决策咨询报告实行分类评价。
二、评奖范围和奖项设置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原则上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
5.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注:主要指部级、国家级评奖,部级以下获奖不受限)
6.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7.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8.本次评奖共设研究成果奖项360项,其中一等奖4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00项。
三、参评条件
对参评成果在指导思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我国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基本条件是: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社会影响上要求所提出新观点、新思想、新方法,在理论探索和学科建设上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真实情况,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被党政部门充分吸收采纳;独创的教育教学思想在较大范围内长期实验推广,在推动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5.以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优秀成果为奖励重点,并重视奖励基础研究以及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优秀成果。
四、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一个人只限申报一项。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3.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五、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注:“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
2.参评成果是著作,在封面左上角贴上标签贴,写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如:山东大学 张三。
参评成果是论文,在封面左上角贴上标签贴,写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论文所在页码”,如:山东大学 张三 P58。
3.参评成果的证明材料,请做好证明材料清单,按照清单上顺序,将清单和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不便于装订的,请按小份装订好,再用大的文件夹,在左侧夹好,做到整洁有条理。
4.将所有材料按照“申报评审书+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在文件袋中,文件袋上用手写黑色楷体标注“山东大学+学院+姓名”。
5. 各学院统一汇总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材料:
1.每位申报者的电子版申报评审表(含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前要有清单),请以“山东大学+姓名+第六届全国教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材料”命名。
2.由学院统一将申报评审书(含证明材料)和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放入以“山东大学+全国教科+学院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ky111@sdu.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729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3)64855。
附件: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