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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首届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6 16:38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接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调查研究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省机构编制科研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鲁编办发〔20201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以来,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形成的著作(含译著)、论文、科研报告、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仅报送电子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附书籍或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成果正文照片以资证明,未发表的成果需提供结题证明。

(二)提供的有关证明可选pdfdoc格式,图片须选jpg格式并保证清晰度、不小于3000×2000像素。

(三)申报成果须相应填写《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相关学院对成果进行汇总整理并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 》(见附件2)。

(四)每位申报者成果文档(含申报表、成果电子版、有关证明等)归集于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申报编制奖材料,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由相关学院汇总统一发送至邮箱sky111@sdu.edu.cn

(五)涉密成果请按照保密规定处理。

三、申报组织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口,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不得将非研究型成果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121日。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4855

 

附件:

1.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2.科研成果汇总表

3.《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鲁编办发〔202010号)

 


 

 

人文社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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