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任务项目
1、课题类别
(1) 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2) 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3) 自筹经费类课题,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助额度不低于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2、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2份、匿名评审表6份(B表,单独装订),及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
4、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或咨询报告、教学课件、音像软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附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一类、二类课题指南.doc
二、“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1、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教育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实践相适应、与教育发展重要步骤相一致、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相配套。要着眼于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出发,从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注重实用性。今年要坚持改革创新,重点围绕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同时要关注已开展研究的有关课题,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2、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3、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项申报。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每单位限报1项。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4、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2份、匿名评审表6份(B表,单独装订),及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
三、“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任务项目
1、课题范围与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战略目标,针对当前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1)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资助经费50-80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7万元。
(2)重大课题要求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进行课题设计论证;一般课题可以围绕课题指南规定相关范围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
2、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课题完成时间为3年,最终成果为《学术规范和学科方法论研究丛书》和其它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一般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研究成果为2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所有课题应为教育部(社科司)工作简报、专家建议、成果摘报或学风委工作简报提供至少1份稿件。
(2)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办理结项手续,同时报送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重大课题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字样。
3、申报条件
每单位限报1项。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风,对国内外学术规范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础并有相关研究成果。
4、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2份、匿名评审表6份(B表,单独装订),及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
附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课题指南.doc
四、“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1、资助额度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22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
2、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3、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每单位限报1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4、申报办法及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2份及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
附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doc
【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3.为保证匿名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6.以上各类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统一由社会科学办公室上传并审核,申请此类项目者无需注册申报系统的账号。
7.请各单位集中报送以上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3日,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网站:www.sinoss.net
学术研究部社会科学办公室联系人:王 涛 黄启松 电话:88364802;Email:skc@sdu.edu.cn,地址:鲁能科技大厦A座207。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