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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9 12:02 发布人:管理员 点击:

文科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组织的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分为成果奖和成就奖两类。

1.成果奖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成果奖的参评成果限定在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

2.成就奖

(1)代表作(如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经典教材等);

(2)社会影响(获奖证书、领导批示等)

二、每人参评同一奖项只限申报一项,成果奖和成就奖可同时兼报。

三、参评成果奖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重点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 )。参评成就奖由个人填写《教育科研终身成就奖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代表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受益方证明、社会影响证明等)。报送成果均要求一式6份[申报评奖表1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匿名活页评奖材料,参评成果6份(论文原件1份,5份复印件),参评成就奖材料6份)];同时将申报书的电子版发至sunqiang@sdu.edu.cn.


四、学科分类包括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等。

五、申报时间:2011年7月5日前报至学术研究部社科办(鲁能楼A座207),联系人:孙强  联系电话:64584

六、具体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

                                           学术研究部社科办

                                             2011年6月16日

附件1:奖励办法.doc

附件2: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3:终身成就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