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山大科字[2009]49号)、《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山大科字[2009]50号)和《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团队项目实施方案》,学校开展了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过发布申报通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拟立项名单等环节,有27个团队项目获准立项,现将立项名单公布(附后)。
学校对青年团队项目实行合同式管理、经费滚动资助,获准立项项目应在立项一年后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年度审查,对研究工作无进展或不报送进展报告的项目将不再予以资助;审查通过的项目拨付第二年度资助经费。
附件: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青年团队项目)立项一览表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