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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6 08:00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2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社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查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9月18日,请各单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的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skc@sdu.edu.cn,纸质版材料请在2013年9月26日之前集中报送至社科处。
  四、其他有关要求
  1、2011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0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社科处联系人:周琳 联系电话:88364584 电子信箱:skc@sdu.edu.cn   地址:明德楼B座419室
教育部联系人:范明宇、刘杰  联系电话:010-58805145、58802730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度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
  4、未通过中检的2010年度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