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山东省法学会课题研究申报公告已发布,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现将该公告转发如下:
1. 2014年度山东省法学会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自选课题。重大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专项课题资助经费1.5万元,自选课题鉴定为优秀的,资助经费5000元。
2. 重大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担任正处级以上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担任处级以上职务,专项课题和自选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担任处级以上职务。
3. 该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即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申请人自行填写完成时间为一年以上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4. 请课题申请人填写好《2014年度山东省法学会课题研究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9份)及资格证明(非A4纸大小的,需粘贴在A4纸上)等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14年4月2日前送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429。注:每位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请单独放置于大信封内,封面注明申报单位及姓名等基本信息。电子版请发送至skcgh@sdu.edu.cn。为提高登记效率,避免差错,请设置附件发送格式为:学科(课题题目+申请人),例如,环境法(空气污染治理法律对策研究+姓名)。
联系人:宋沁潞 电话:64802
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看2014年度山东省法学会课题研究申报公告。
[下载]2014年度山东省法学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