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第十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鲁社科奖字〔2016〕2号)文件精神,经我校择优推荐,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评审,确定臧旭恒等5名同志、王芬等4名同志分别为2016年度(第十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和学科新秀奖获奖考察人选。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自2016年8月3日起,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我校考察人选名单如下:
突出贡献奖考察人选
姓 名 单 位 职 称 研究方向
臧旭恒 经济学院 教授 产业经济、消费经济
学科新秀奖考察人选
姓 名 单 位 职 称 研究方向
王 芬 历史文化学院 副教授 新石器时代考古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获奖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公示时间:2016年8月3日-8月10日
接访时间:9:00-11:00 14:00-16:00
接访地点:省社科联组联部
联系电话:(0531)82866268 8286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