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编办、省社科联《关于印发< 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鲁编办发[2011]8号)和省编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编制机构研究工作的通知》(鲁编办[2016]85号)要求,定于近期开展第四届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期间,形成的行政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科研、调研成果。
(一)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论文、著作和译著等成果;
(二)虽未出版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为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采纳、转发、推广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论文、著作、译著及其他已产生实际应用效果的成果;
(三)根据省编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编制机构研究工作的通知》(鲁编办[2016]85号)要求撰写的调研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参评者填写并报送《山东省行政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1)和参评成果材料各3份(参评成果不予退还),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sdu.edu.cn。
(二)各单位须填写《科研成果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4日下午16:30。
请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
报送地址:明德楼B421室
联系人:周琳
电话:88364584
邮箱:skc@sdu.edu.cn
报奖单位联系人:朱黎辉、曹水倩,电话: 0531—86198079
附件:
1.山东省行政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表
2.科研成果名单汇总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