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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人文社科类专项)信息及报送项目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3 10:40 发布人:周琳 点击:

各单位科研秘书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59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信息填报和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现将人文社科类专项信息填报工作及总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一)项目填报范围:

    1.2013年度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重点项目,2012青年团队15年度拨款,2014青年团队15年度拨款、2015青年团队15年度拨款、2015年立项的科研组织建设项目及15年下半年立项的特殊群体、文科数据库、实验室专项项目(详见附件3),请填写2015年项目经费Excel导入模板(附件1),其中涉及经费字段请以附件3中的具体明细为准。

    2.2016年度科研组织建设项目、2014青年团队16年度拨款、2015青年团队16年度拨款、文科数据库专项16年度拨款、国家重大项目培育16年度拨款(详见附件4)2016年项目经费Excel导入模板(附件2),需要填报的名单见附件4。(2016年度项目无需填报“建设绩效”栏)。

    经费执行进度要求:2016年度各项目负责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度加快经费执行: 本年度所有在研自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经费执行11月30日前完成100%;16年新立项项目经费执行11月30日前完成90%,12月10日前完成100%。未达到阶段执行进度要求的,相应差额经费将予以收回,由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使用。

    3.附件3中所有的2015年度资助填写建设成效表(附件5)。此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报,2015年度的科研产出发表文章及承担课题均指的是2015年度立项项目在2015拨款支持下的科研产出。

(二)填报内容及注意事项:

1.填报内容

    信息填写时请先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再填写项目列表(见表格左下角)。所有信息均填在项目列表中,其中项目编号不是财务编号,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附件中立项名单查询项目编号;项目类型一律填写具体立项项目分类,比如人文社会科学类专项的青年团队项目等,不能笼统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课题组成员填写不超过3人;涉及财务信息字段可不填

    项目的分类及学科分类代码参考附件6,学校代码为208。

2.填报时间:请各科研秘书按附件模板汇总,并于11月9日前将汇总信息发至skc@sdu.edu.c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2015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总结

各学院(所)总结2015年在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下取得的绩效包括2015年度所有项目(附件4)在2015拨款支持下的科研产出。

    1.各学院科研组织专项2015年度总结及本院(所)在科研方面的成效和产出(包括培育重大科研项目、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获奖等)

    2.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包括在创新团队、引进高水平人才,提高师资队伍能力水平等方面的成效,以及杰出创新人才方面的数量等)

    3.学科发展能力方面取得的成效(包括对培育形成重大创新方向、强化学科发展能力等方面的作用等)

    4.对提高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绩效的建议等

涉及项目绩效部分的文字总结(通知第二条)电子版材料于11月9日前发至skc@sdu.edu.cn,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周琳 88364584

附件:

    1.2015年项目经费Excel导入模板

    2.2016年项目经费Excel导入模板

    3.2015拨款需填报项目汇总

    4.2016拨款需填报项目汇总

    5建设成效信息表

    6.国民经济行业与代码》及《学科分类与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