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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15:29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数字强省建设,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着力表彰奖励近年来文化创新实践成果,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1.评选范围

全省自2023年以来完成并实施的,具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且无法律纠纷的文化创新成果。往届获奖项目及已获得省级以上同类奖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2.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3.表彰数量

全省共表彰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

二、项目要求

1.实践性。申报项目已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能为相关领域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2.创新性。申报项目须具备显著创新性,能够体现新的理念、方法、技术或模式,对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3.示范性。申报项目须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可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带动相关领域发展。

4.合规性。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5.真实性。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报要求

1.依据《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附件1)进行申报,不符合本评选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纸质版:项目申报表(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8份。

电子版:包括申报表(附件2)、图片、视频等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视频格式为AVI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4-5分钟,画面清晰、视频顺畅。放到一个文件夹中,请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命名。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省政府发文公布“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获奖项目,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10万元。

五、其他事项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纪律要求,杜绝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打招呼、拉关系、干预评奖。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同时,相关学院及时跟踪调度第六届获奖项目的推广应用和示范引领等情况,充分发挥文化创新奖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引领作用。上届获奖项目请于2025630日前报送项目推广应用情况总结报告。

请于2025630日(周一)17: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72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y111@s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364855


附件:

1.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doc

2.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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