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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 16:01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原则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四、申报要求

        1.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校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校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申报。

        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2023年3月23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3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3)申报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3.申请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课题实行同行评议专家网上匿名初评,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申报办法

        1.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如超出申报额度,人文社科研究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报出。

        2.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注:系统填报时推荐人意见不必填写。


        六、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书论证及填写

        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申请人进行课题论证、填写申报书。


        (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1.第一版申请书系统提交时间:4月16日前。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此期间,人文社科研究院即时进行形式审查。由于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如学校申报总数超项,则4月16日前未提交第一版申报书的项目,不纳入学校申报遴选推荐范围。

        注意:系统上传前,申请人及各单位务必按照《山东大学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已发送给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

        2.修改版提交时间:4月17日-4月21日。人文社科研究院将集中对系统填报内容做形式审查,请项目负责人随时关注系统状态,根据审核意见即时修改上传。期间,人文社科研究院将组织校内评审工作,评审结果也将通过系统反馈。

       3.最终版申报书系统提交截止时间:4月25日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审核。


        (三)最终版申报材料报送

        最终合格的申报者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6日中午12时前统一提交,包括电子版材料:本单位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最终版申请书(word版本,文件命名为“山东大学+姓名”)。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7份(注意:需与系统中最终版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添加项目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审核意见;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电子版材料由学院统一发送至邮箱skcgh@sdu.edu.cn。

        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421。

        (以上材料均不接受个人报送)。


        (四)人文社科研究院报送申报材料

        4月26-28日,人文社科研究院完成最终版申报材料汇总、盖章,并报送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请各课题申请人和有关单位严格按以上时间执行,以保证人文社科研究院及时组织审核、评审与报送工作。


        联系人:刘慧 0531-88364802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