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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1 10:52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选题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征集选题数量。全校限报选题3个

4.选题报送。选题施行网上征集,学校作为推荐单位通过科研管理账号登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报选题,不支持个人填报。

5. 选题的遴选和采用。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6. 报送时间和具体安排。申报者须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于2022年11月10日中午12:00前将选题推荐表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申报邮箱skcgh@s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研究院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0531-88364802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