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出于规避同业竞争和负外部性的目的,本地企业也会积极介入到邻避事件中去。一方面,借助于企业领导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或者动员本地重要人物等政治资源,在人大、政协、公开听证和行政诉讼等政治场域对邻避项目实施体制内抵制;另一方面,在体制外政治场域,本地企业甚至会成为抗议主体,隐蔽动员本地公民采取行动来直接抗议邻避项目。基于上述事实,研究认为,邻避事件(如什邡事件和启东事件)并非简单意义上的公民环境抗议事件,而是本地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市场利益而推动的针对引进项目的企业竞争行为。对于此类事件的应对,除却公民导向的信息公开工作外,还需要政府亲自,或借助行业协会的作用,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高度来予以预防和处置。
本文发表在《中国行政管理》2017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