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孝是在子女对父母依恋和爱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道德意识。它不仅加强了子女对父母的依恋和爱慕这种自然情感,而且还强调子女赡养父母和实现父母的志愿的义务。这种对赡养和承志的强调使人类超越于动物对父母的本能性依恋,奠定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在自然状态中,"子女对自己的子女之爱"常常大于"子女对父母之爱",孝的高明之处就在于,用"人为"平衡"自然",使人类超越于动物之上。不仅如此,孝还通过祭祀祖先、养育子孙和"三不朽",完成了个人对生死的超越。通过这些举措,个人的生命被深远地植根于过去,并通向未来,使个人通过基因的延续和对人类的贡献达到永生。可以说,孝架起了神和人、宗教与伦理之间的桥梁,达到了生与死的统一,完成了佛教的轮回和基督教的天堂的功能。它具有养生送死,且使人乐生安死的功能,这可以说就是儒家孝道的宗教性。
本文发表在《文史哲》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