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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0 10:52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选范围

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是经中央批准、由省政府设立的奖项,每届评选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每项奖励5万元。本届文化创新奖以文化和旅游融合、文化创意产业、文旅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文化振兴、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为重点,涵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市场监管、文艺创作演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对外文化交流等九个专业领域,重点奖励在全省文化行业各领域中具有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要求和条件

按通知要求,我校申报项目如超过2项,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排序后报送。

项目推荐条件如下:

1.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理论、科学方法作指导,将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创造性地应用在文化工作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价值;

2.自主创新能力、管理与服务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地位;

3.申报时间距完成时间不超过三年;

4.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5.参评项目无法律纠纷。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内容要求:《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及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等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其中证明材料须有一份为彩色扫描打印件);项目成果介绍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项目成果介绍及相关图片的电子版,项目成果介绍的视频。

2.材料格式要求:(1)项目成果介绍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实施背景、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创新点、应用推广、社会经济效益等;(2)图片要求: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3)视频要求:格式为AVI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5-10分钟;(4)申报图片和视频中,一般不出现领导参与活动的画面。

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严格遵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具体事项参照《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

2.严格遵守中央、省委有关纪律要求,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打招呼、拉关系、干预评奖。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830,逾期不予受理。请于8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7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y111@sdu.edu.cn。联系人:胡玉翠,联系电话:(88364855

 

相关附件:

1.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

3.第四届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

 

 

人文社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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