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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及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3 17:22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校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及艺术学重大项目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艺术学项目

一、《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5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

四、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4项,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后综合情况择优推荐。申请单位要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五、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提交结项材料时间为准)。

(三)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四)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八)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九)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七、“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艺术学重大项目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2024年度共发布20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二、投标课题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三)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已担任2个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首席专家对投标项目负统筹协调的首要责任,每年须举办至少2次核心人员(须含子课题负责人)研讨会或相关学术活动,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调整。

(五)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三、投标课题要求

(一)投标课题组须按2024年度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二)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四)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五)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以“*”标注选题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不得延期。

(六)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及重大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材料。

艺术学项目因限额申报,申请人须于3月1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学校将统一组织评审,逾期不予受理。通过评审的申请人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至人文社科研究院。

艺术学重大项目的申请人,须于3月14日之前完成系统提交。

申报公告详见: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218/c431038-40178842.html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218/c431038-40178847.html

联系人:刘慧 64802

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B4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