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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15:45 发布人: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研究成果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驱动、引领、示范作用,近期,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 重点

1.黄河、大运河、齐长城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2.山东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研究

3.文化数字化保护和利用研究

4.智慧旅游发展研究

() 一般

文化、旅游、文物研究

二、 申报条件

()成果应当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具有积极推进作用;

()成果完成时间为202011日以后,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编著,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1.专著、编著,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扫描件,著作原件及1500字内容摘要;

2.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 (非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word 版本或从知网、万方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3.研究报告,需已完成鉴定结项,有鉴定结项证书复印件等。

4.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建设方案、操作指南、标准研究文本、工作总结等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5.申报成果如有密级,必须按保密要求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6.之前已经参与山东省文旅厅组织的成果评选的项目不能申报。

(四)集体成果应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三、 评选数量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评选100项优秀研究成果,立项数量向重点类倾斜。我校重点成果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 一般成果推荐不超过6项。

四、其他事项

(一)上报材料:

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12份,需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2.申报成果5 (至少1份原件)

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1份,需学院加盖公章。

(二)请各学院于109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中心校区人文社科研究院明德楼B729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ky111@s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364855

 

 

人文社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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